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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泽装备制造擅自在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新城西北部耕地上进行过芸溪生态修复工程,破坏1891平方米耕地的种植条件,被处耕地开垦费5.5倍罚款共计人民币156007.5元。
这已不是该公司初次因相关违法行为受到处罚。2023年泽装备制造间,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因违法占地等相关违法行为,被各地监管部门多次处罚,罚金合计高达1816.8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厦海城管罚﹝2023﹞100号显示,经查明,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孚莲东二路与马銮湾西路交叉口南侧10米至南侧350米处进行建设,共建成设施14处,总占地面积2719.05㎡。因此,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管理局没收上述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设施;按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71905元。
另外,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厦海城管罚﹝2023﹞102号显示,该公司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在海沧区东孚街道地铁2号线.14㎡,总建筑面积24.07㎡。被没收上述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设施,被罚款人民币1457114元。
厦海城管罚﹝2023﹞101号显示,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在海沧区东孚街道地铁2号线.17㎡,被没收上述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设施;被罚款人民币591417元。
厦海城管罚﹝2023﹞99号显示,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在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下尾社山后路3-1号东北侧300米至东南侧600米处(东孚北路工程项目旧国道324线-孚莲东二路段)进行建设,共建成33处,总占地面积23121.82㎡,总建筑面积59.08㎡,被没收上述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设施;被罚款人民币2543400.2元。
厦海城管罚﹝2023﹞90号显示,该公司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正兴﹝厦门﹞物流有限公司厂房南侧50米至250米处进行建设,建成5处,总占地面积700.77㎡。被没收上述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设施;被罚款人民币280308元。
闽厦轨交执﹝2023﹞罚字第16号显示,2023年10月20日,轨道大队接轨泽装备制造道集团地保人员举报:在地铁2号线东瑶站至鼎美站区间轨行区正上方有大面积土方堆载情况,土方呈环形堆载,长度约70米,宽约12米,高约2.7米。经查,该项目为马銮湾新城环湾岸线新月段绿化工程,该项目代建单位为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上述土方堆载未制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未办理相关地保手续。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构成建设单位未制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依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对其罚款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59000元)。
厦资规海罚字﹝2023﹞2号显示,2016年6月,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批准临时使用位于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海沧南大道374号东侧地块,作为临时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总占地面积17684平方米泽装备制造。其中:农用地15701平方米(果园13734平方米,林地1967平方米),建设用地1983平方米。该临时用地2018年6月到期,经申请批准延期,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17日。临时用地期满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应承担土地复垦义务,在临时用地期满一年内应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并归还土地。经多次催告并责令改正,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垦、归还土地。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和《厦门市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厦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第一类第8、10项,对其处以土地复垦费4倍罚款人民币1297.7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曾用名:厦门市政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系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成员,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